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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可往往有些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马路上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又或是借着“赶时间”的由头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成了交通违法者。
近期,发生在咸安城区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因为驾驶员郑某的一次闯红灯,**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12月2日6时57分,在咸安区永安大道与桂乡大道交汇处,一辆无牌两轮电动车过路口时因为闯红灯,瞬间被直行前往咸宁北方向的一辆小型客车连人带车撞飞,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在紧急送**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认定:
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郑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闯红灯),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客车因超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
让人唏嘘感叹的同时
更希望能让广大**众引以为鉴
遵守交规,不抢黄灯、不闯红灯!
通讯员:陈继安
编辑:周萱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
来源:咸宁日报
为进一步增强小**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交通安全出行,构筑平安校园,12月23日下午,文山市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马塘镇中心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首先向同学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及常见的交通标志标识,并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状况和近期交通形势,通过剖析交通事故案例,生动的讲解了安全出行、安全乘车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广大师生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无小事,树立法规意识、防范意识、靠右意识、观察意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同学们在快乐中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筑牢了**交通安全**防线,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提升了师生及**家长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了文明出行的意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来源:文山市**交警大队
来源:九派**